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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017年沈阳市分行聘请...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017年沈阳市分行聘请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017年沈阳市分行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丽

项目联系电话:024-82240592-605

 

位联系方式:

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

联系方式:王丽丽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白工

代理机构地址: 024-82240592-6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7年沈阳市分行聘请法律顾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本项目不允许,不允许投标人经营;3.具备当地司法机关认可的律师所执业资格且年度年检合格;4.在金融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并具有金融业从业背景,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且业绩良好(提供一项类似业绩的或双方签订的合同);5.服务律师在近2年内处理过法院受理的银行同类诉讼案件不少于400件,效果良好且能提供代理协议、判决、裁定、裁决等法律文书;6.有连续五年为市级以上商业银行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从业经历;7.前一年度为所服务商业银行实现不良债权金额不得少于2500万元(需所服务商业银行提供相关证明)。8.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单位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4)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5)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合同)的;(6)投标单位(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银行、政府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0日 08:30 至 2017年12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大厦A座十层1001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大厦A座十层10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